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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宁波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发布时间:2019-06-18 10:07:48   来源:   点击数:

 

 
附件:宁波市区201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与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一览表
表一、适用于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它单位)                          单位:元

险种及类型
缴费基数
下限与上限
缴费费率
月缴费金额
最低与最高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单位标准
个人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
3539—17694
14%
8%
495.5-2477.2
283.1-1415.5
基本医疗保险
 3539—17694
(8.5+0.5)%
2%
318.5-1592.5
70.8-353.9
失业保险
 3539—17694
0.5%
0.5%
17.7-88.5
17.7-88.5
生育保险
 3539—17694
0.7%
不承担
24.8-123.9
/
工伤保险
 3539—17694
按行业分类
不承担
按行业分类 
/

 
表二、工伤保险费率及费率浮动表

企业类别
下浮二档
下浮一档
基准费率
上浮一档
上浮二档
一类
 
 
0.2%
0.24%
0.30%
二类
0.2%
0.32%
0.4%
0.48%
0.60%
三类
0.35%
0.56%
0.7%
0.84%
1.05%
四类
0.45%
0.72%
0.9%
1.08%
1.35%
五类
0.55%
0.88%
1.1%
1.32%
1.65%
六类
0.65%
1.04%
1.3%
1.56%
1.95%
七类
0.80%
1.28%
1.6%
1.92%
2.40%
八类
0.95%
1.52%
1.9%
2.28%
2.85%
浮动条件
收支比例(X)
X<50%
50%≤X<80%
80%≤X<120%
120%≤X<150%
X≥150%
工伤发生率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一类至八类行业参保单位,其年度工伤发生率为≥4%或者宁波市安全生产信用等级为“D级”的,在按工伤保险费收支比例浮动次年度费率的基础上,上浮一档费率(已核定为所属行业最高档次费率的不再上浮)。
2.二类至八类行业参保单位,其年度工伤保险费收支比例不到80%、工伤发生率不到1%,且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评审,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至三级企业或者达到宁波市安全生产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的,次年度在按工伤保险费收支比例浮动的基础上,下浮一档费率(已核定为所属行业最低档次费率的不再下浮)。
按职业病发生情况
一类至八类行业参保单位,年度内其职工发生职业病伤害事故(且经劳动能力鉴定为职业病门类1-10级)的,次年起执行所属行业最高档次费率;参保单位在执行所属行业最高档次费率期间,未再发生新的职业病伤害事故的,两年后恢复其在行业内进行费率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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