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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分

发布时间:2018-09-27 12:04:48   来源:   点击数:

 最近有客官给裕泰留言,咨询小规模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裕泰就晕了,因为根本就没有“小规模企业”这种说法。

 

有的是“小微企业”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个完全不搭嘎的概念,因为小微企业不一定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也不一定是小微企业…

 

这么绕?

 

是的,且听裕泰慢慢说来。

 

小规模纳税人是一个增值税范畴的概念,与之相对应的是“一般纳税人”。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能否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小微企业”本身就是个含义广泛的统称,在税收优惠政策当中,也有好几个意思,准确的说,分为“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微企业”两种类型。

 

这里裕泰要说一个重要声明:

 

小型微利企业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而言的;

小微企业则是针对增值税而言的。

 

先来说说增值税范畴的小微企业:

 

1、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必须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即使销售额达标,也不得享受。

 

2、这里的小微企业特指,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3、满足以上条件的公司不需要单独备案,只需要在填写纳税申报表时填写到相应栏次即可。

 

4、对于个体工商户和一般公司而言,都可以享受这一政策,只是填写栏次不同。其中,一般公司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未达起征点则填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5、小规模纳税人代开或者自行开具的专用发票需算在免税销售额之内,但是其本身需要单独缴纳增值税。也就是说加入你一个季度自开发票7万,代开发票1万,加起来虽然才8万,理论上不用缴纳增值税,但是你请税局代开的那1万需要单独缴纳增值税。

 

再来说所得税范畴的小型微利企业:

 

1、既然小型微利企业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的一个概念,那么不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满足条件都能享受。(因为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是针对增值税而言的,和所得税完全没有关系)

 

2、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称之为“减半征收”。

 

3、减半征收并不是把税率由25%改为12.5%,而是10%。因为税法是这样说的:

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所以实际税率为10%。

 

3、到底每年赚多少算“微利”?这个标准也在不断被修改…

 

自2014年起,年应纳税所得额从6万元以下的企业扩大到30万元;自2017年1月1日起,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自2018年1月1日起,再次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所以,最新的标准是年所得额100万元。

 

4、除了年应纳税所得额之外,小型微利企业认定标准还有其他要求:

 

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其中,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

月平均 = ( 月初值 + 月未值 ) ÷ 2

年平均值 = 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 ÷ 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各位老铁,这回清楚二者的关系了吧…可别再傻傻分不清楚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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